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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SU7在广东一服务区被汽修厂员工割胎律师:可能构成这几种罪
   2025-02-09 12:30:33    文字:【】【】【

  天选团队央广网阳江2月7日消息(记者郑少纯)近日,有车主反映称,其小米SU7在位于广东省阳江市的新墟服务区被人用利器划破轮胎。

  2月5日晚,阳西县公安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警情通报称,已依法对划破乘客车胎的王某予以刑事拘留。2月6日下午,央广网记者从服务区管理方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通驿”)获悉,王某为新墟服务区承租商户湖北卡速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汽修厂员工,事发当天已对涉事汽修厂进行停业整顿。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认为,如果汽修厂员工的破坏行为涉及受损金额较大或涉及受损车辆较多、情节严重,其行为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汽修厂员工有意对轮胎进行破坏,而受损车主未及时发现车辆异常状态,受损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可能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则汽修厂员工的行为还可能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

  “员工若是受汽修厂负责人或老板指使,则不仅具体实施车辆破坏行为的员工要承担刑事责任,指使该员工从事破坏活动的负责人以及知情并获益的老板可能都属于刑事案件的共犯,都应该一起承担刑事责任。”毛鹏表示,“同时构成民事侵权,应该要对车主的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主因为车辆受损导致车辆停运或耽误行程产生的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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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通驿2月6日发布的情况通报(央广网发 图片来自广东通驿官方微信公众号)

  毛鹏告诉央广网记者,只要能够证明服务区管理方或高速公路管理方有正常的规章制度,有正常的巡查检查程序,且在接受车主投诉后也有启动相关调查程序,原则上服务区管理方或高速公路管理方无需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但如果某个服务区多次出现车辆轮胎受损,势必会对服务区和高速公路的声誉和形象构成巨大影响。因此,服务区或高速公路管理方从维护自身品牌和形象而言,也应该对相关违法线索予以高度重视,对相关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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